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

  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三、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四、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 

  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本地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含撤销备案信息)实时共享至当地税务部门;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3年8月18日

2023漳州各县区购房补贴政策

自去年年底漳州市芗城、龙文实施购房补贴新政以来

漳州其他县区也陆续出台新的购房补贴政策

想了解2023年购房所在地

有没有执行购房补贴政策吗?

具体补贴标准又是什么?

小编汇总了2023年全市各县区购房补贴政策

快来瞧一瞧!

最新最全! 2023漳州各县区购房补贴新政来了!

芗城区、龙文区

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

购房人属漳州市户籍的,按成交合同总额的0.5%给予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5万元;购房人属非漳州户籍的,按成交合同总额的0.7%给予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万元(注:共同购房人中既有漳州户籍又有非漳州户籍的,就高适用非漳州户籍的购房补贴标准)。

购买二手住房补贴

给予契税+不动产转移登记费全额补贴。

“卖旧买新”补贴

先卖旧后买新,给予卖方一次性补贴。其中,本人、配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5000元;其子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1万元。

人才购房补贴

在漳州市就业且在漳州连续缴交社保已满6个月的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以下标准享受学历(职称)购房补贴(只享受其中一种,就高不重复):

(1)双一流大学(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名单为准)全日制毕业的大学生:本科学历补贴1万元/套,研究生学历补贴1.5万元/套;其他大学全日制毕业的大学生:大专及本科学历补贴0.5万元/套,研究生学历补贴1万元/套。

(2)中级职称补贴1万元/套,副高级职称补贴2万元/套,正高级职称补贴3万元/套。

补贴时限:

(1)购买新建商品房:2022年6月17日(含)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购买二手住房补贴、“卖旧买新”补贴、人才购房补贴:2022年12月26日(含)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受理时限:新建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或存量房完成转移登记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

受理单位:漳州市房产交易中心

长泰区

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

(1)对个人在长泰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所购住房面积予以150元/平方米的补贴。

(2)对单位和个人在长泰区域内购买新建商业用房(含店面、SOHO、商场、办公)的,按所购商业用房面积予以200元/平方米的补贴。

购买二手住房补贴

给予契税+不动产转移登记费全额补贴。

“卖旧买新”补贴

先卖旧后买新,给予卖方一次性补贴。其中,本人、配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5000元;其子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1万元。

人才购房补贴

购房人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再另行享受补贴政策(就高不重复),具体为:

(1)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大专学历补贴1万元/套,本科学历补贴1.5万元/套,硕士及以上学历补贴2万元/套。

(2)中级及以上职称:中级职称补贴1万元/套,副高级职称补贴2万元/套,正高级职称补贴3万元/套。

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

对在长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三孩家庭,按5000元/套的标准给予补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或一方购买单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

(2)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漳州市户籍的;

(3)2021年5月31日(含)之后符合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的;

(4)2023年3月7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购买长泰区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商品住房网签合同备案的。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购买长泰区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商品住房网签合同备案的参照执行。

补贴时限: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受理时限:截至2024年2月29日。

受理单位:长泰区住建局

漳州台商投资区

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

购房人属漳州市户籍的,按成交合同总额的0.5%给予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5万元;购房人属非漳州户籍的,按成交合同总额的0.7%给予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万元(注:共同购房人中既有漳州户籍又有非漳州户籍的,就高适用非漳州户籍的购房补贴标准)。

购买二手住房补贴

给予契税+不动产转移登记费全额补贴。

“卖旧买新”补贴

先卖旧后买新,给予卖方一次性补贴。其中,本人、配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5000元;其子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1万元。

人才购房补贴

在漳州市就业且在漳州缴交社保已满6个月的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以下标准享受学历(职称)购房补贴(只享受其中一种,就高不重复):

(1)双一流大学(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名单为准)全日制毕业的大学生:本科学历补贴1万元/套,研究生学历补贴1.5万元/套;其他大学全日制毕业的大学生:大专及本科学历补贴0.5万元/套,研究生学历补贴1万元/套。

(2)中级职称补贴1万元/套,副高级职称补贴2万元/套,正高级职称补贴3万元/套。

补贴时限:

(1)购买新建商品房:2022年6月17日(含)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购买二手住房补贴、“卖旧买新”补贴、人才购房补贴:2023年1月1日(含)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受理时限:新建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或存量房完成转移登记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

受理单位:漳州台商投资区房产交易中心

平和县

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

按成交合同总额的 0.5%给予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 1.5 万元。

人才购房补贴

在平和县就业且在平和已缴交社保满6个月的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还可再按以下标准享受学历(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只享受其中一种,就高不叠加):

(1)双一流大学(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名单为准)全日制毕业的大学生:本科学历补贴1万元/套,研究生学历补贴1.5万元/套;其他大学全日制毕业的大学生:大专及本科学历补贴0.5万元/套,研究生学历补贴1万元/套。

(2)漳州市高层次人才补贴2万元/套;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补贴3万元/套。

补贴时限:2023年3月30日(含)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受理时限:截至2024年2月29日(当日17:00)。

受理单位:平和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

漳浦县

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

购房人属漳浦县籍户口的(古雷港区除外),每套按成交合同总额的0.5%给予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5万元;购房人属非漳浦县籍户口的,购买新建商品房,每套按成交合同总额的0.7%给予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万元(注:共同购房人中既有漳浦县内(古雷港区除外)户籍又有非漳浦户籍的,就高适用非漳浦户籍的购房补贴标准)。

购买二手住房补贴

给予契税+不动产转移登记费全额补贴。

“卖旧买新”补贴

先卖旧后买新,给予卖方一次性补贴。其中,本人、配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5000元;其子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1万元。

人才购房补贴

在漳浦县内(古雷港区除外)就业且在漳浦县内(古雷港区除外)已缴交社保满6个月的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以下标准享受学历(职称)购房补贴(只享受其中一种,就高不重复):

(1)双一流大学(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名单为准)全日制毕业的大学生:本科学历补贴1万元/套,研究生学历补贴1.5万元/套;其他大学全日制毕业的大学生:大专及本科学历补贴0.5万元/套,研究生学历补贴1万元/套;

(2)中级职称补贴1万元/套,副高级职称补贴2万元/套,正高级职称补贴3万元/套。

补贴时限:

(1)购买新建商品房:2022年6月17日(含)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购买二手住房补贴、“卖旧买新”补贴、人才购房补贴:2022年12月26日(含)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受理时限:新建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或存量房完成转移登记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

受理单位:漳浦县房产交易中心

诏安县

补贴标准:首次购买诏安县范围内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普通商品成套住宅(不含二手房)的购房者,按1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时限:2022年6月1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受理时限:截至2024年2月28日。

受理单位:诏安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

东山县

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

购房人属漳州市户籍的,按成交合同总额的0.5%给予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5万元;购房人属非漳州户籍的,按成交合同总额的0.7%给予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万元(注:共同购房人中既有漳州户籍又有非漳州户籍的,就高适用非漳州户籍的购房补贴标准)。

购买二手住房补贴

给予契税+不动产转移登记费全额补贴。

“卖旧买新”补贴

先卖旧后买新,给予卖方一次性补贴。其中,本人、配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5000元;其子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1万元。

人才购房补贴

在东山县就业且已缴交社保满6个月的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以下标准享受学历(职称)购房补贴(只享受其中一种,就高不重复):

(1)双一流大学(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名单为准)全日制毕业的大学生:本科学历补贴1万元/套,研究生学历补贴1.5万元/套;其他大学全日制毕业的大学生:大专及本科学历补贴0.5万元/套,研究生学历补贴1万元/套;

(2)中级职称补贴1万元/套,副高级职称补贴2万元/套,正高级职称补贴3万元/套。

补贴时限:2023年1月1日(含)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受理时限:新建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或二手房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

受理单位:东山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

温馨提醒:华安县、南靖县、常山开发区的购房补贴政策已结束,暂未出台新政,其他县区尚未出台相关政策。

文稿来源:市局市场科,市房产交易中心

4月28日起漳州在全省率先开展 “逐月冲房租”业务:一次签约,租金按月自动到账

漳州公积金·冲房租
定义
“逐月冲房租”是指符合冲房租签约条件的职工向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心系统自签约的次月起,按现行每人每月的租金提取标准,逐月自动从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提取相应金额划入职工的银行储蓄卡用于支付房租。
业务规则
01
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本市缴存职工;2、本人及配偶在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3、申请人签约时,距离上次租赁自住住房提取需间隔12个月以上;

4、申请人本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公积金(组合)贷款或贴息(组合)贷款;

5、申请人本人公积金账号未被全额冻结;

6、申请人本人及配偶未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

02
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者面签无婚姻登记具结书);3、申请人一类银行储蓄卡。

03
申请程序
1、申请人及配偶持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2、受理窗口应对申请人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场签订逐月冲房租协议书和个人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须本人及配偶签字,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协议书与授权书一式两份,申请人与受理窗口各留存一份。
04
申请变更
申请变更银行储蓄卡时,申请人应在冲房租扣款前,及时提交身份证原件、新的银行卡原件(限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变更手续,须本人签字,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05
提取起始时间
逐月冲房租业务自协议签订后生效,次月起冲,每月20日不受理和变更逐月冲房租业务。
06
提取方式
每月20日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划入约定的一类银行储蓄卡,且划款后每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1元。
07
停止情形
1、申请人申请停止逐月冲房租业务;2、联查申请人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与签约时不一致;3、联查申请人或其配偶在缴存地已有自住住房;

4、联查申请人或其配偶存在公积金(组合)贷款或贴息(组合)贷款未结清数据;

5、申请人公积金账户销户;

6、申请人公积金账户被全额冻结;

7、申请人公积金账户转移至其他中心时;

8、联查申请人或其配偶存在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数据。

好消息,漳浦县开启“带押过户”新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原存量产权存在按揭抵押的不动产,无需提前还款,也可进行转移登记。针对这一便民举措,漳浦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商讨,加强协作,形成新模式,开启二手房“带押过户”不动产登记工作。

 

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是指在交易过程中,对于卖方尚未还清贷款、抵押尚未解除,同时买方需使用贷款购房的情况,在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并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批同意后,无需提前还清卖方原贷款,即可办理交易过户、申请新贷款并设立新的抵押权登记,实现二手房“带押过户”。

办理流程为:由银行同意出具同意转让的证明材料,买卖双方备齐过户有关材料,三方(四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交易过户、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等手续。

目前,漳浦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已成功办理了第一笔二手房“带押过户”。下一步,中心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开拓创新,提高登记效率,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来源:漳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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